2013-06-04 09:09:19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l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43号)和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3]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用人需要,2013年我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201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 招聘基本条件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 招聘计划
我校本次面向社会拟公开招聘42个专业技术岗位和6名管理岗位人员。详见附件:《辽宁科技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四、 招聘方式
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学校采取考核方式;招聘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学校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五、 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一周内;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简历投寄地址:lkyrsc@163.com。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投寄报名简历中应包括以下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1)《辽宁科技学院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出具学校推荐意见。
(2)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3)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省里相关文件及我校公开招聘人员相关办法的规定,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者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准确信息者,学校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与考试考核
1、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及面试。总成绩中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
(1)笔试
笔试科目为1科,内容为高等教育理论、公共基础知识、英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及拟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学校网站“人力资源”中“人才引进”栏目查询。
(2)面试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学校网站“人力资源”中“人才引进”栏目查询。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评价。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将不予以聘用。面试成绩及拟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学校网站“人力资源”中“人才引进”栏目查询。
2、以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学校人事处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核。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试讲、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后,经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对拟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及岗位所需的技能进行考核。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检监察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公开招聘全程进行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414-5861036
招聘联系人:董老师
学校网站:http://www.lnist.edu.cn
招聘联系邮箱:lkyrsc@163.com
附件:
辽宁科技学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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