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5 09:07:17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l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未知
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2] 11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条件和办法如下。
一、招聘范围与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投递简历。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举止端庄,诚实守信;敬业乐业,肯于奉献;具备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综合能力,专业功底扎实,具有培养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
三、招聘方式
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信息之日起一周内。
2.报名方式:请携带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可以证明本人在本专业领域相关成绩和研究成果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沈阳建筑大学人事处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教育厅与用人单位负责。在考核前,应聘者要按照招聘单位的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经历)的有关材料及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将取消考核资格。
(四)招聘程序
应聘要求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功底、研究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合素质等情况。考核拟采取试讲、答辩、测评等方式。考核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五)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学校将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报省教育厅,经教育厅同意后统一报省人社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疑议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公示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计划信息表.xls
沈阳建筑大学人事处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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