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9 14:40:01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http://ln.huatu.com/gwy/ 文章来源:未知
教育是一个系统,其中,主体是具有决定性作用的要素。那么,什么是教育主体?教育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受教育者,即学生,是全部教育活动的目标主体;二是施教者,即教师,是教育工作的实施主体;三是服务者,即组织、保障和促进教育目标实现的人,是管理主体。只有当各类主体的职责落实到位了,才能说主体回归了。
教育应当以人为本,因此素质教育被确立为教育发展的战略主题。然而,多年来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战略主题却没有很好落实:片面重视知识教育,忽视德育体育美育,使学生得不到全面发展;只重视考试成绩,抑制了学生学习兴趣、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使我们的教育偏离正轨,远离了目标。
教师是育人之本。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必须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然而,目前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仍然不高;教师职业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还不够大;热爱教育、淡泊名利、关爱学生、甘为人梯的理念还没有在教师队伍中普遍。相反,课堂上“只有教书,没有育人”的现象还较为普遍;师生关系只停留在“制度性接近层面”;现有的“重科研、讲教学”的考核评价体制使育人目标边缘化。此外,价值观念扭曲,学术道德失范,学术责任淡漠等,都严重影响着我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立德树人的职责远未落实到位。
从管理主体看,教育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化的任务依然艰巨;学校管理的行政化倾向和办学自主权不到位的情况普遍存在;各种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开性、公平性和高效性都远未达标;教学过程管理缺失、教学环节弱化、考试要求和文凭发放审核不严的情况较为常见。总之,管理主体的职责游离问题远未解决。
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不在于制度的缺失,而在于主体自身。在去年教育部受理的信访举报中,反映乱收费的就占88.8%,再加上招生问题、师德问题,共占92.5%。可见,问题主要发生在主体行为层面,是由主体行为造成的政策目标偏离。所以,分析问题时,见物不见人,将原因都归咎于“制度”是不对的,有推诿责任之嫌。
制度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事业发展的重要资源,我们必须对制度保持足够的重视和敬畏。但是,过分强调制度的作用会适得其反。因为任何制度都是由主体制定的,靠主体来执行的,而且执行的效果又是由主体来评价的。所以,在教育实践中,应当积极促进主体的理性回归。
学习者作为目标主体,应回归到素质教育的制度体系内,这关系到我国教育的成败。施教主体和管理主体则要坚持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这样才能发挥制度规范的积极作用。
创新制度至关重要。制度是轨道,但轨道的方向必须正确。随着《纲要》的实施和事业的发展,制度创新的任务十分艰巨。主体回归就是要与我国社会的深刻转型相适应,通过对体制机制的革故鼎新更好地发挥其能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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