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1 11:45:11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l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于洪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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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区直部门对专业性人才的迫切需求,缓解年初以来机关事业单位招考造成的雇员流失现状,经批准,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政府雇员共计33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派遣制,不占编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于洪区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政府雇员工作,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岗位数量、职责及要求
1.区发改局4名,具体岗位包括:
(1)政务服务岗位2名。主要负责行政审批驻厅窗口受理咨询、收件及初审、报件预审等工作,负责文字材料、信息编撰、公文写作、统计上报及规划设计等综合类工作。要求具有中国语言文学类、经济学类、统计学类、数学类、工商管理、法学专业以及3年以上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能熟练掌握PS、PPT等图片、视频编辑软件。
(2)价格认定岗位2名。主要负责价格认定、文字材料、信息编撰、公文写作、统计上报及规划设计等综合类工作。至少满足以下一项要求:一是具有价格认定专业证书;二是具有法学类、资产评估专业以及1年以上价格评估相关工作经历;三是具有3年以上价格评估相关工作经历。
2.区工信局3名,具体岗位包括:
(1)信息和大数据岗位2名(限男性)。主要负责5G新基建、数字经济发展与服务等工作。要求具有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专业以及2年以上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产业发展岗位1名。主要负责全区工业经济运行、工业企业服务等工作。要求具有经济学类专业以及2年以上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区商务局6名,具体岗位包括:
(1)经济运行岗位1名。主要负责服务业经济运行、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指标任务分解工作,全区商贸流通业批、零、住、餐等相关经济发展指标计划制定、任务分解和综合分析工作。要求具有经济学类专业以及2年以上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能熟练掌握数据库原理和网络技术。
(2)外经贸岗位2名。主要负责进出口指标、进出口展会、对外劳务、外商投资企业相关工作。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具有经济与贸易类专业以及2年以上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电商物流岗位2名。主要负责全区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管理服务和检查指导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电子商务和物流业发展政策,拟定全区电子商务及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内陆口岸规划建设和申报工作。要求具有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及2年以上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能熟练掌握数据库原理和网络技术。
(4)外事办岗位1名。主要负责文电、外事、文件翻译等工作。要求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具有2年以上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区应急局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岗位2名(限男性)。主要负责应急管理相关信息平台软件应用、数据管理、平台硬件维护,突发事件沟通协调和信息通报,应急值守等工作。要求具有计算机类专业,能适应24小时值班及应急值守工作。
5.区城建局市政岗位3名(限男性)。主要负责施工现场踏勘、监管等工作。要求具有建筑类专业。
6.区城建中心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岗位7名。主要负责给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工程项目管理、项目规划设计工作。要求具有土木类、建筑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以及5年以上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项目安全、技术、质量、团队管理能力及掌控能力,能适应现场施工、野外作业,能熟练掌握PS、CAD、Pr、3DMAX等软件。
7.区公共服务中心4名,具体岗位包括:
(1)110非警务警情联动处置平台专席岗位2名。主要负责受理、处置、反馈和转办110非紧急类警务警情投诉、咨询、建议等工作。要求具有法学类专业。具备24小时值班的工作能力,自愿签订和遵守《保密协议》。
(2)网络运维岗位2名(限男性)。主要负责电子政务网络、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作。要求具有计算机类专业以及2年以上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8.区卫健局医疗信息化专员2名(限男性)。主要负责医疗信息化系统、电脑、网络的应用以及软硬件日常维护、监督与管理工作。要求具有计算机类专业。
9.区城市更新局综合岗位1名。主要负责文字综合、人事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具有3年以上综合办公室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10.区征收中心土地整理岗位1名。主要负责土地管理、市政规划、土地勘测等相关工作。要求具有土木类、测绘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工程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专业,精通电脑制图和土地相关业务。
三、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0至40周岁之间(1980年12月1日至1990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对于报考区城建中心岗位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2月1日至1990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文字写作、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符合具体报考岗位中的有关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的近亲属受过刑事处罚的,本人或近亲属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已取得于洪区政府雇员身份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福利
执行于洪区政府雇员现行薪酬标准,区工信局信息和大数据岗位、区应急局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岗位、区城建中心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岗位、区公共服务中心网络运维岗位、区卫健局医疗信息化专员岗位初聘职级确定为科员三档,其他岗位初聘职级确定为科员二档。每月薪酬待遇包括:岗位基本工资科员二档3000元/三档33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人均绩效工资300元,通讯补贴200元,以及入区工龄工资(50元/年)、学历工资(全日制研究生500元)、采暖补贴(85平米)、年度考核奖金(优秀等次1000元)。
所有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标准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请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于洪区政府网(http://www.syyh.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查询招聘信息,下载填写《报名信息表》。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于洪区政府北楼504、505室(于洪区黄海路37号);
(2)报名咨询电话:024-25321503;
(3)监督举报电话:024-25321506。
3.所需材料:考生须携带《报名信息表》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及聘用过程始终,对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题均由专业人士负责拟制,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及格线,未达到笔试及格线的考生不允许参加面试。
2.原则上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在笔试及格线以下的不可以递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4.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或微信群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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