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30 12:58:10 辽宁医疗卫生考试网 http://ln.huatu.com/yiliao/ 文章来源:辽宁华图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7]10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7]12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全市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本次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轮次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5月5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6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
二、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要求:
(一)按照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含3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成绩合格考生职称的晋升
1.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2.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参加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办法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12月6日~14日。
考生须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2月11日9︰00~15日16︰00。
考生根据所在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自行选择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全市设18个报名点、1个考点(详见附表1)。
3.现场审核确认所需材料
⑴《申请表》;
考生在网上报名并自行打印申请表(黑白彩色均可),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章(2018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盖章)。
⑵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或实习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018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准予毕业证明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内容包括入学时间、毕业时间、专业、学制、培养方式是否为普通全日制、实习医院及时间等)。
⑸社民办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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