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1 14:27:06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l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延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临床西医医生岗位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护士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学》,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通用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附件3。
全州笔试考点分别设在各县(市),笔试时间为7月16日上午9点至11点,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声乐、教练等特殊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免笔试特殊岗位详见附件1。
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网上发布的《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1.面试前,由县(市)人社局分别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面试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送交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专业技能操作、专业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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