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30 09:31:26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http://ln.huatu.com/gwy/ 文章来源:辽宁华图
辽宁人事考试网_辽宁公务员考试网(http://ln.huatu.com)于3月中下旬发布2016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大纲、职位表等2016辽宁省考相关信息,辽宁华图将为您提供2016辽宁省考备考方案。辽宁公务员交流群:484957522,关注辽宁华图微信(syhuatu)随时随地了解考试信息!
东莞比亚迪车主撞翻变道大众的新闻虽然过去好些天了,但引发的讨论还在继续。有网站调查显示,55%的网友支持撞翻行为,认为维护路权比尊重生命更重要。近七成的网友在调查中表示,面对强行变道的车辆时,还是会冷静地选择避让。只有两成网友表示,坚决不退让。
网络调查常常会将一些复杂和多元的选择简化为两个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选择,从而制造某种对抗性和冲突性。其实在现实中面对“强行变道”这个问题时,人们的 选择远非“要么撞要么让”这么简单,而是一次技术和心理博弈的过程。开车就是如此,首先是技术博弈,你强我弱,你弱我强,技术强的让别人强行并线不了,技 术弱的也不敢随便强并,缺乏交通规则时,马路上有时就是弱肉强食的野蛮丛林。
更多是心理的博弈,比如我的经验就是,旁边的车想强行并线,我加速不让,他一般就放弃并线了;如果他仍坚持强并,我一般都会避让,其一,或者是他真有急事要赶时间;其二,或者是这人开车太横,你惹不起他,恶人自有恶人磨,总会有人去修理这样的路霸。
有人说,避让是不是纵容了这种路霸行为?我觉得这不是让他占了什么便宜,而是以纵容的方式害他。有一句话说得非常好,生活中遇到蠢货怎么办?——支持他的 行为,惯着他,把他培养成大蠢货。表面上让他强并得逞,但长此以往,这种人养成此种交通恶习后,总有一天要付出代价。就像新闻中这个车主那样,霸道的习惯 绝不是一两天养成的,而是一直以来惯出来的,然后就遭报应了。这真不是精神胜利法,而是规律。所以,我觉得这个车主不应该恨撞翻他的人,应该恨以前那些 “让着他”的车主,惯出他这个坏毛病,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
虽然撞翻变道者看起来很过瘾,很能满足我们这些旁观者的正义幻觉,浇了我们这些敢怒不敢言、敢骂不敢撞者的胸中块垒,但冷静地看,马路上应该克制这种正义 的火气,克制过度维权的冲动——即使这个撞车的车主是维护自己的路权,行为是合法的,但合法并不意味着正当。强行变道的前车在这个案例中只是翻了,人没啥 事,后车也安然无恙,这个结果“还不算多坏”,既给了教训,又没有导致车毁人亡的恶果——但这种危险情况下撞车是很难对结果进行精确控制的,看过很多类似 抢道情况,现场惨象是触目惊心的。
确实有路权,但我不主张以车主间的激烈冲突来维护自己的路权,不主张在危险状态下(比如这个案例中就非常危险,高速路上车速都非常快,旁边又都是大货车) 去争取这种权利。其实,车在快速行驶下,车主间的路权本身并没有一个清晰的界限,存在很多交叉、模糊和灰色地带——即使有些权利很清楚,但从快速动态中去 争这个权利,会制造巨大的危险,这时候就需要礼让,不必寸权必争。路怒,就是寸权必争带来的。开始可能有一定的正当性,斗着斗着过度维权,就成为马路意气 之争了,对交通安全构成巨大威胁。
我把支撑这种行为的社会情绪称作“正义的火气”,胡适先生也描述过这种现象,自以为代表着正义,就大义凛然。自己认定的主张是绝对的是,而一切与我不同的 见解都是错的,一切专断、武断、不容忍、摧残异己,往往都是从这种“正义的火气”出发的。现实和网络充斥着这种正义的火气。得理不饶人,以维权的正义之名 侵犯别人的权利,不合时宜不顾一切地寸权不让。当“正义”带着浓烈的“火气”,正义就会越来越远。
延伸阅读:
【2016辽宁省考公告|大纲|职位表 】
(编辑:辽宁华图_01)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QQ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