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2 14:02:29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l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互联网
四、招聘步骤
(一)公布招聘信息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或资历、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节假日不休)
报名地点: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95号)
联系人:李老师 0412-5215942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学校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试考核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按规定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四)笔试
考试内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或岗位需要的专业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结束后,学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商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辽宁警察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见辽宁警察学院网站。
笔试地点: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
(五)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警察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面试时间:见辽宁警察学院网站。
面试地点: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鞍山分院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5:5计算应聘者的总成绩,总成绩在辽宁警察学院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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