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8 08:52:15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l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15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复审公告
2015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于4月14日公布,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将于5月9日开始,依据《2015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之一》,现就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2015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考试科目不同分别确定为:综合能力测验40分;教育基础知识50分;医学基础知识4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和入选面试人员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见附件1)。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其他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
(1)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的岗位:2015年5月9日
上午8:30—11:30时 下午13:00—16:30时
(2)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验的岗位:2015年5月10日
上午8:30—11:30时 下午13:00—16:30时
考生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
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的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查,逾期视为放弃。
2、资格复审地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具体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三、资格复审内容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管理权限,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考人员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招聘岗位有学历和学位要求的,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相关要求的,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有户籍限制的,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户口簿;招聘岗位注明限招退役士兵的,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退役士兵证书。以上证书和户口簿均要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由学校主管学生的工作部门,出据证实其能按期毕业的证明(见附件4),同时填写个人承诺书(见附件5)。未能按期毕业者,办理聘用手续时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所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同时要出具由取得学位证书的大学所在省份教育厅认证的《XX省教育厅学位认证报告》。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除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2015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之一》和《2015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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