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2 08:49:10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辽宁华图
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行测备考技巧:自由大宪章
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考试每年于8月末发布公告,在这备考的黄金时期辽宁华图为广大考生精心整理了历年辽宁省政法干警考试真题、模拟题,更有名师团队精心准备的行测各模考技巧以及申论热点 、 时事热点等供大家复习参考使用,辽宁华图官方微信(syhuatu)微网站将在第一时间为广大考生提供相关信息。QQ交流群:101607110,网上报名咨询电话:155040561701
在宪法的考查当中,我们总会看见英国1215年《自由大宪章》的身影,它虽然不是一部现代意义上的宪法,但是在法律史上它是宪法的鼻祖,在法学理论上它是宪法性的文件,它是第一部资产阶级的宪法性文件。
关于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本文将做简略的介绍,以方便考生在学习宪法知识的时候能够了解到宪法之滥觞,理解宪法基本原则的真正法之精神。
首先,我们来了解当时的政治背景。
自从1066年诺曼人于开始入侵英格兰,在征服者威廉成为英国的国王后,于十一及十二世纪逐渐强大,使英国国王在1199年成为欧洲最有权力国王。
但英王约翰在十三世纪初即位之后,一连串的事件却令英格兰的封建贵族起来反抗他,并要求限制绝对的王权。1215年6月10日,英格兰的封建贵族在伦敦聚集,挟持英格兰国王约翰。约翰被迫赞成贵族提出的“男爵法案”(Articles of the Barons)。6月15日,约翰在兰尼美德(RunnyMede)为法案盖上王室的盖章,贵族在4日后(6月19日)重申效忠约翰。最后王室秘书将国王与贵族间的协议正式登录,即成为最初的大宪章,并将副本抄送至各地,由指定的王室官员及主教保存。
英王约翰根本无接受大宪章约束的诚意,他是在武力之下才被迫在文件上签署,特别是第六十一条几乎褫夺了国王所有的权力。就在贵族离开伦敦各自返回封地之后,约翰立即宣布废弃大宪章,教皇英诺森三世亦训斥大宪章为“以武力及恐惧,强加于国王的无耻条款”,教皇否定了任何贵族对权力的要求,又称这样做破坏了国王的尊严,英国旋即陷入内战。
1216年10月18日,当内战正酣时约翰病死,亨利三世即位并在10月12日,再发出大宪章,但当中部分条款,包括第六十一条都被删去。之后于1217年和1225年,亨利三世都曾再次发布大宪章。1225年的一次由十八岁的亨利亲自发出,并删除至只有三十七条。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大宪章的内容。
它确立了一些英国贵族享有的政治权利与自由,亦保障了教会不受国王的控制;同时改革了法律和司法,限制了国王及王室官员的行为。宪章内大部分的内容是从亨利一世时所颁布的自由宪章(Charter of Liberties)抄写过来。自由宪章是亨利一世1100年加冕时颁布,它限制了国王对如何对待教会及贵族,基本上给予了教会及贵族一定的权利。
最初的大宪章有六十三条条款,当中大部分是针对十三世纪当时的状况而订,例如限制王室狩猎范围等等。而当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是第三十九条,由它衍生了人身保护的概念:“除非经过由普通法官进行的法律审判,或是根据法律行事;否则任何自由的人,不应被拘留或囚禁、或被夺去财产、被放逐或被杀害”。根据这个条文的规定,国王若要审判任何一个人,只能依据法律;而不能以他的私人喜好来进行。王权因而受到了限制,但仍不能视为是日后近代国家君主立宪的雏形。
最后,大宪章对法学历史的发展有着重要并且深远的意义。
十七世纪,随着国王与国会之间争执的增加,大宪章的作用亦变得更为重要。根据宪章的内容多次修订而成的法律,保障更多的权利和涵盖更多的人民,最后演化成现代的君主立宪。虽然只有开始的数句,其余三十四条都已被废除,1297年发布的大宪章至今仍是英国法律的一部分。虽然现在大宪章的实际法律效用已很微小,只在司法过程中偶而被控辩双方和法官引用。但不少日后编成的政府宪法,包括美国宪法,都是源自大宪章,成为各国制定宪法的精神参照。
(编辑:辽宁华图_01)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