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4 14:01:35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http://ln.huatu.com/gwy/ 文章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近几天,我国中东部各地区弥漫在雾霾天气中。统计发现,在全国74个监测城市中,有33个城市的部分检测站点检测数据超过300,即空气质量达到了严重污染。1月12日晚,污染已扩散至沿海地区。
据报道,雾霾天气持续,并非今年新现象。这几年秋冬,中东部地区不时会遭遇雾霾。但是,今年的雾霾天气获得数据上的明确描述,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在运用,人们的认识与感受不再一团模糊,知道空气质量正受到“严重污染”。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又是第一次遭遇“雾霾”。要感谢PM2.5的监测,不可名状的浑浊气象被定义成空气灾害,我们确知其危害性质、程度,不再是习焉不察、见怪不怪。
今年1月1日,中东部地区74个城市按照新的空气质量标准监测并发布数据,并以空气质量指数描述空气质量。新监测标准确立前,我国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据称有80%。现在,这个数据信心开始动摇,空气质量整体优良的说法已经难以成立,监测情况的发布印证了此前很多人的担忧。一些城市的空气质量指数在“爆表”,北京、天津、西安、武汉等30多个重点城市都处在“严重污染”的级别。现在所看到的也只是这74个城市的状况,新空气质量标准如果全国普及,“严重污染”的城市又该是多少?
现在我们有了新的空气质量监测标准,这是重新认识雾霾以及空气质量的第一步。走出这一步之后怎么办?是不是发布了数据,然后一切照旧?现在北京等城市已经有应急预案,但具体应急措施尤其是各部门联合行动还未充分启动。更多的城市可能连应急预案都没有,政府工作只是停留在发布预警信息的层面。当环境污染达到人类都不适宜出行、活动的程度下,政府工作却没有充分应对的表现。如果说以前我们要争论新监测标准要不要推行,现在则要思考推行新标准之后,配套的政府工作如何相应升级。
我们更要正视空气污染是个长期性、复杂性的问题,需要环境的长期治理努力。专家称雾霾成因是:地面湿度大,没有冷空气活动,天空长期晴朗少云。这是自然原因,只是说明城市释放的空气污染物没有被自然界排走。但所谓雾霾,是“天灾”与“人祸”的复合体:工业污染、汽车尾气长期排放,偶然的气象将问题爆发式呈现。受到“严重污染”的也不是哪个化工项目、污染企业、受污区域周边的人群,而是共同呼吸的所有人。我们可能第一次感觉到,环境污染已经到了使所有人日常生活非常不便、无法忍受的地步。环境污染不再以事件的方式呈现,它开始呈现为我们日常生活的浑浊状况,我们每一个人正在时时刻刻地受到“严重污染”,谁也无法逃离“现场”。
这个环境问题的背后,当然还是发展路向、手段、思维之积弊的累积。累积的问题,不是治理哪些企业、设定多少减排指标可以规避的。环境治理已不再是治理举措、手段的相加,而是整个发展的转型。我们谈转型已有时日,试点不少,新思维不少,观念上已经有共识,但恐怕还没有真正产生紧迫性。绿色GDP似乎代表着更高级的发展阶段,而不是对现有状态的赶快逃离。扣除环境污染的种种代价,发展的成果又还剩下多少?雾霾天气所带来的,恐怕正是紧迫性认识——环境污染已经到了一个临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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